现在很多人更愿意把精力花在一些眼前的竞争事务上。其理由是,社会需要竞争,应该从小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有这样心理的家长,往往自己的攀比心比较重,喜欢给孩子灌输一些弱肉强食的道理,喜欢计较一些可量化的外部得失,如会背的唐诗比别人多几首,是否上了重点校,成绩排名如何,获得了多少种证书,等等。这样做不仅引导孩子和他人比,更推动孩子和自己较劲,较少关心孩子内在的感受。
表面看来这些家长站得高,其实并没有看得很远。让幼小的孩子去竞争,不是给孩子助力,只是给他使绊子。在竞争焦虑氛围下成长,并被迫进入竞争轨道的孩子,更容易出现无力感、自卑感和心理失衡——始于童年的竞争很少有赢家。早早地把孩子推入竞争的洪流,除了会削弱孩子内在的力量,让他变得羸弱无力,还有以下几方面损害。
第一种损害是会破坏孩子的合作能力。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合作能力正是他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合作能力的内涵是友善、诚实、宽容等,所以培养孩子的竞争力,首先要培养好品行,打下合作的基础。可现在的情况是,当孩子开始上学时,他们对竞争的准备远较对合作的准备充足。几乎是从幼儿园开始,儿童的一切活动都是以竞争为目的,哪怕玩耍,最后也不是以快乐而是以得名次为目的。这种持续不断的竞争训练,使得孩子们很少有机会去学习合作,只是学会了比和争,学会了防范。比如很多成绩较好的学生甚至不愿意给其他同学讲一道题,生怕别人学会了,把自己比下去。更多的孩子在竞争中产生挫败感,首先不满意自己,产生自卑,然后不满意他人,敌视他人。
第二种损坏是会培养出病态的奋斗者。
有些孩子确实能被训练得很有“竞争意识”,从小表现出极度的争强好胜,但它的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孩子早早停止自然人的发育,小脚穿大鞋地努力让自己适应各种社会标准。这种扭曲是以消灭天性为代价的,他被训练得在生活的各种选项中,会不假思索地弃绝内在的愿望,只以社会评价作为价值判断。
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这样的人,即使他们在某些时段获得了世俗意义的成功,但精神始终处于险象环生的境地。比如有些过度“吃苦耐劳”的人,他们甚至把“苦”和“劳”当作生命意义本身,把生活中任何一丁点享乐都看作罪过。也有不少“成功人士”,我们发现他并不快乐,总是活在焦虑和紧张中,甚至有些人自杀了;或者有些人最终放弃了曾经最看重的名利,心态归零,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生命似乎绕了远道,才进入正途。
第三种副作用是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长久的、超过承受力的压力首先会在情绪上积淀毒素,影响做事效率和品质。而情绪上的毒素太多了,又会影响到生理健康。儿童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发育当中,太大的精神压力不仅影响到他们的心理,也会影响到生理发育。已有研究发现,压力或睡眠不足会影响儿童脑垂体生长激素的分泌,影响孩子身高,也有可能表现在机体其他方面,比如皮肤病。
英国教育家尼尔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发现,“我从未在一个快乐少年的脸上发现过暗疮。”哲学家弗洛姆也发现,我们的身体对幸福与不幸福的反应,统统比我们的意识对它的感受更明显。身体比心理更不易受蒙骗。这和中国传统医学讲的“七情”对五脏六腑的理论也是吻合的。
当下乃至未来,人们比拼的不是“竞争意识”,而是来自更高层面上的价值判断、创新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克服困难的勇气等。这正是俗话所说的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一个弱小而又有无限潜力的孩子,与其着力培养其“竞争意识”,不如专心培养他的良好品格。每一种好品格都可以催化出面对世界、面对困难的能力和勇气,好品格本身就是竞争力。
设想一个孩子如果体质好,心理健康,有求知欲,开朗友善,自信平和,那么即使他从未听说过“竞争”这回事,在未来的人生中,有什么样的竞争会打败他呢?
放下竞争意识,才是拿起竞争能力。这正是老子说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也就是本文要表达的“儿时不竞争,长大才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