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全面二孩”等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
2015-12-31 08:44:24 来源:
江西西山小学 点击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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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5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也是最后一个自然日。从明天起,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将有一大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标志“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落实;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这些政策法规的正式施行,将在哪些方面影响你我的生活?
【全面二孩】
元旦后出生的“二孩”均合法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的计生条例。
昨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
地方计生条例修订不影响政策落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完成后,“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时间全国统一,即2016年1月1日。这意味着无论地方在何时完成计生条例的修订工作,都不会影响政策在全国的落地实施。
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目前该省的计生条例修订草案已经上报至安徽省法制办,预计将在明年1月中旬提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安徽省卫计委副主任杨武对记者介绍,在修法过程中,该省与国家卫计委有充分的沟通。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后,该省的条例草案已做了相应的调整。
杨武表示,虽然修法的工作很紧张,但在修改计生条例的过程中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和调研,比如人口的测算等工作早就完成,只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再对照上位法进行调整即可。
此外,上海市卫计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将结合实际,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延长生育假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研究制定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等配套文件。
专家:生育假应尽可能延长
“全面二孩”政策将于明天起正式实施,也意味着之后出生的二孩均合法。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再生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已按规定授权给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决定。因此,在地方法规未作修改而上位法已经通过的情况下,具体执行中应依据上位法进行。也就是说,元旦后即使地方尚未修法,也应执行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尽管元旦后出生的二孩身份已经合法,但地方法未修订的情况下,生育假怎么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分析称,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元旦之后生育二孩的父母生育假,应在现有规定上只多不少。
“规定说只要是计划内生育,生一孩或是两孩都能享受到延长产假待遇。”湛中乐说,在地方法未修订前,用人单位在批准生育假时不应少于原有的时日,“具体怎么批还要由用人单位决定。”
湛中乐认为,现行的98天生育假太短了,应该尽可能延长。他说,应让女性有充分的时间恢复身体,并照顾新生儿的身体健康,如休息半年。同时他建议统一全国各地产假时长,而不是由各地自定举措。
地方条例未修改前晚婚假应“照旧”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回应称,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有分析认为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并不能说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对此,湛中乐分析称,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落地】
北京:产科床位紧张或将加剧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是否会带来生育高峰?
此前,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生育政策调整,加上“金猴”带来的生育渴望,北京明年会遇到“生育高峰”,出生人口约30万。
政策实施后是否会造成床位紧张?北京一位二级妇幼保健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近两个月明显感觉床位建档开始紧张。这名负责人预计,明年的床位可能更紧张,“床位增加的可能性较小”。
对此,方来英认为,产床建档难集中在三级医院,主管部门将通过要求所有综合医院建立产科、产科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等方式疏解孕产妇前往二级、基层医院生产。
此外,针对政策实施后高龄产妇的增加导致剖腹产率反弹的问题,方来英说,医疗卫生部门将继续严控剖腹产指征,降低剖腹产率。
为应对新生儿潮的来临,方来英介绍,全市三级医院均要开设儿科,北京儿童医院等儿童医院也将逐步将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居民社区疏解等。上述妇幼保健院负责人也认为,新生儿科医务人员紧缺且难培养,虽然北京市对此已有措施,但高生育潮出现后,可能先出现矛盾激化,然后才能逐渐缓解,“需要一个过程”。
全面二孩
政策演变
●2013年11月15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5年10月29日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宣布,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2015年12月2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具体规定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居住证
政策演变
●2014年7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
●2014年12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10月21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具体规定
【六大服务】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大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享6项服务
今年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条例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有什么用?
《条例》规定,证件持有人有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6项服务。此外,持证人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等7项便利。
如何保障这些权益的实现?
此前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制约着全国性居住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居住证制度体系涉及诸多要件,涉及公安、医卫、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出于多种因素,会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档案费】
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今年10月下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昨日,记者询问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得知,北京市从2015年起已经取消了每个月10元的档案管理费,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记者所说的从明天起全面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一事,北京市相关政策还没有公布,建议记者询问存放户口和档案的具体服务部门。
西城、朝阳、通州、海淀、石景山、门头沟等区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均未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的相关管理服务费,门头沟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自2015年1月起,该中心已经取消了人才集体户口的档案管理费,而户口管理服务费,该中心近年来从未收取过。怀柔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自2014年起该中心就未收取过户口管理费,而档案费在2014年前还需要交,2015年起就不再收取了。
【手机流量】
对上网流量实行封顶限制
一觉醒来,发现手机流量跑走了几个G?还被运营商催着交话费?
从明天起将启用的新版《北京市电话通信入网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用户出现异常巨额通信费用时,运营商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用户采取限制、暂停通信服务等技术措施,并积极协助用户开展调查和查询。
这里所说的异常巨额通信费用,指的是突然出现超过此前3个月平均通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
另外,运营商对移动电话上网流量要实行封顶限制,用户当月流量达到或超出封顶额度时,应暂停当月网络服务,用户可当月申请恢复服务或次月自动恢复服务。
至于利用电话从事违法活动的,该示范文本则规定,运营商收到国家行政、司法机关通知称用户的电话号码被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当用途,或用户电话号码被投诉用于违规发送商业信息的,运营商有权限制、暂停、终止其通信服务。
【阶梯气价】
首档气量增至350立方米
11月13日,北京居民生活阶梯气价最终方案正式发布,最终版方案在听证会方案二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87%的居民用气费用不增支。
优化后的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对于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等),第一档用气量为0至35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28元不变。第二档用气量在350至5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档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9元。
针对北京80万壁挂炉采暖用户,将在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
增加后,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一档用气总量不超过1850立方米,气价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变,不会增支;第二档用气总量1850至3000立方米(含)为2.5元;第三档3000立方米以上为3.9元。
此前的听证会上,“一户多人口”的家庭用气问题成为焦点,在此次政策中,也予以了明确。
由于一档气量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因此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北京市燃气集团所属各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每户每档年度可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即时生效”。
(文章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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