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2017-06-21 18:57:47 来源:
江西西山小学 点击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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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您只要用5分钟阅读,就可以知晓我县现阶段国家资助政策,并请告知您的亲朋好友,将帮助您家小孩顺利完成学业。因为党和国家已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国家资助体系,并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政策如下:
一. 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
二.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450元。
三、高中贫困生资助:
1、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四类学生可以享受高中免学费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民办学校免学费的标准按同类公办学校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照常收费。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等临时性生源和已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综合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三档:1500元、2000元、2500元。
资助面:占全县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中职免学费:
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免除学费。
2、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南昌地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包括社会考生)。
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5000元。
六、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1000元。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申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12000元。
申请流程: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在高中任一学年获得高中生助学金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在学校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后无须困难认定。
申请比例:做到应贷尽贷
如果您还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以向您家小孩的老师或进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791-85656289。
祝您生活愉快!
进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