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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广播站稿件--《预防溺水安全知识》
2017-05-12 16:01:35  来源:江西西山小学  点击阅读数:  编辑:徐丽丽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在这时节里,我们放飞童年梦想;在春暖的季节里,我们收获春色的美丽。在这美好的日子,欢迎收听江西省西山学校小学部红领巾广播站。

  今天是2017年5月8日,星期一,农历四月初十三,我是今天的播音员王烨轩,今天带给大家的是《预防溺水安全知识》。

红领巾广播站稿件--《》
 
 
 
  游泳是既可以强身健体,也是一项危险运动,溺水是游泳最常见的死亡事故。为了您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了解和初步掌握游泳运动中的自救和互救,来解决危险情况的发生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下游泳注意事项和“六不准”:

1、在亲近河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2、要在有救生员及合格场所游泳。不要随兴下水,特别是野外
3、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4、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嬉水。
5、不明河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水浅、人多不可跳水。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贸然潜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险。
6、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河流、水塘、水坑等游泳、嬉水,以免发生危险。7、谨防河流出现暗流漩涡。
8、游泳时禁止与同伴过份地开玩笑,特别是泳技不高者不要与同伴在水中开玩笑。
9、平日有机会就参加心肺复苏术训练及水中自救训练。如遇到危险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可大声呼救及自救解脱。
10、如遇人溺水,可一面大声呼救一面利用竹竿、树枝、绳索、衣服或漂浮物抢救。

学生游泳“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各位的收听,让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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