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督导报告重点从教师的规模结构、能力水平和权益保障等3个方面展开。《报告》显示,近年来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规模结构来看,全国义务教育教师总体规模按现行编制标准基本满足需求,保证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其中教师总体配置的生师比逐步下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受到重视;教师总体趋向年轻化。从能力水平来看,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师德水平、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家长和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比较满意。从权益保障来看,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实现了逐步提高,福利待遇及工作条件有所改善,教师培训工作也有了较大进展。
《报告》还反映了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工作面临的系列突出问题。在规模结构上,目前教师配备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中西部农村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短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当地义务教育的需要;在能力水平上,教师培养培训“学非所教”问题严重,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教育教学能力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虽然教师学历基本达到任职资格标准要求,但初中教师初始学历合格率低,取得合格学历专业与所教课程不对口等问题突出。在权益保障上,教师工资水平依然偏低,农村教师在医疗、住房等方面仍面临突出困难,同时部分地区教师培训经费缺乏保障,农村教师工作条件依然偏差。
《报告》认为,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奠基工程。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报告》建议,要建立完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努力满足农村边远地区教育的需要;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机制,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要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收入,完善医疗、保险、住房待遇。
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告》反映的情况和督导意见,是通过对2002年至2007年连续6年全国各县(包括其他县级单位)年度教育统计资料、2007年全国32万份抽样调查问卷结果,对7个省区的实地调研的研究分析得出的。
国家教育督导团根据实地督导检查的情况,同时综合了2002年至2007年义务教育教师全国县的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师在规模结构、能力水平、权益保障三方面的部分数据,依据掌握的情况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满足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需要的教师配备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希望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编辑\黄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