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儿童暑假“第一杀手” 暑期安全如何教?
2015-08-09 11:43:29 来源:
江西西山小学 点击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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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急救中心不到20天接报17起溺水事件
从上周五开始,全市的中小学开始放假,而暑期是儿童发生溺水、交通意外等事故的高发期。有调查显示,意外伤害、尤其是假期的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而不少儿童的意外伤害事故恰是由于监护人疏忽大意引起的。来自深圳市儿童医院的统计,滑倒摔倒伤和跌落坠落伤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主因,且多在家中或小区发生。而由于近日天气异常炎热,溺水高峰期有所提前,今年夏至(6月21日)至上周五,不到20天时间,“120”已接报17起溺水事件,3名溺亡者中,年龄最小的1岁半,最大的26岁。为此,专家提醒家长应注意看护孩子,尤其要对孩子进行暑期游泳安全教育。
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家中
假期到来,没有学校和老师的约束,监管孩子的重担就落在家长身上。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的很多家庭中,双亲往往由于工作繁忙而无暇细心照顾孩子。而在深圳读书的学生中,又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外来务工和个体经营者的子女,父母亲都忙于工作。暑假里,这些孩子除了完成作业以外几乎无事可做,只能自己在水库、建筑工地或马路等一些“免费游乐场”出没。
记者从深圳市儿童医院了解到,每到假期,医院收治的儿童校外意外伤害患者都会显著增加,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家长的疏忽大意。
据深圳市儿童医院2003年至今的不完全统计,滑倒摔倒伤和跌落坠落伤分别位居儿童意外伤害第一第二位,发生地点多在家中或小区内。其次,烧伤烫伤的患儿也是高发的意外伤害,而部分家长因缺乏紧急处理常识造成孩子二次伤害。此外,澡盆溺水身亡还排在儿童意外伤害致死原因的第五位,3厘米的水就能淹死一个孩子一点不假,就曾出现过3岁以下儿童因父母疏忽,一头栽进脸盆,自己无法抬起头,就在浴室里溺水身亡的悲剧。
深圳市儿童医院儿外科医生刘宝萍指出,儿童在家里常见的意外伤害有玩耍时四肢摔伤导致骨折、高处坠落致头部外伤、烫伤、门窗夹伤手指、利器割伤手足等。家长平时应注意加强看护,尤其是学龄前期儿童,告诉其哪些行为不能做,如玩火、玩刀,并将上述物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之外。
溺亡儿童最小仅1岁半
在深圳,溺水也是孩子暑期的健康杀手。半个月前,就有一名17岁的少年在宝安和平沿海大道的海边溺水,至今下落不明。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急救中心去年暑假接报溺水事件63起,其中18例死亡,45例获救,在18例死亡人员中,有5人是未成年人。而今年夏至(6月21日)至上周五,不到20天时间,“120”已接报17起溺水事件,3名溺亡者中,年龄最小的1岁半,最大的26岁。
而7月13日晚,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两名男童在一家工厂内玩耍时,不慎掉入工厂内部的消防池内溺亡。据介绍,两男童是堂兄弟关系,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孩子父母从福建来深务工。由于学校放暑假了,兄弟二人于13日下午2时许来到弟弟父亲所在的家具厂玩耍,一直到下午6时多,仍未见两人回家,两家人慌忙返回工厂四处寻找,终于在工厂的消防池边发现了一只拖鞋遗落在草地上,孩子爸爸连忙跳入水池中,先后从水池底部打捞起两具男童的尸体,正是两兄弟。
儿童意外事件主要靠预防,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据了解,全市学校在放假前普遍会向家长发送暑期安全警示通知,在家长要负起监管责任的同时,全社会都要关注儿童暑期安全教育。深圳市急救中心培训科副科长简洁也提醒,暑期要游泳首先要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正规游泳场所,并且最好有家长陪同,不要让儿童去无人看管的海里、河里、水库或水塘游泳。
暑期安全如何教?
在对儿童进行暑期游泳安全教育的时候,要重点强调两点:一是安全意识,发现有人溺水时不鼓励孩子下水去救人,因为孩子没有这个能力,如果孩子冒冒失失下水救人,可能会造成更多更大的伤害。二是呼救行为,一旦有人溺水应当马上呼救,向周围的大人们求救,要科学施救,并且要记得拨打 “120”急救电话,切忌惊慌失措,更不要几个小伙伴相互约好隐瞒事情。
专家表示,以前就发生过此类案例,主要是害怕家长责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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